宁夏新闻网讯(记者 胡俊)为充分释放户籍改革能量,9月17日,银川公安着眼人民群众新期盼,推出《银川市公安局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》,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,实现“零门槛”落户。
据了解,银川市全面放开稳定住所落户条件,凡在银川市城镇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(含租赁),本人、配偶及共同生活的父母、子女、祖(外祖)父母、孙(外孙)子女、兄弟姐妹,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。
全面放开稳定职业落户条件,凡在银川市城镇拥有合法稳定职业的,本人、配偶及共同生活的父母、子女、祖(外祖)父母,孙(外孙)子女、兄弟姐妹,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;对持有离退休证、社保缴费等证明的,本人、配偶及父母、子女、祖(外祖)父母、孙(外孙)子女、兄弟姐妹,可申请城镇户口。
全面放开人才落户限制,凡大中专以上院校和职业(技工)院校毕业生,凭毕业证或职业资格证书,本人、配偶及共同生活的父母、子女、祖(外祖)父母,孙(外孙)子女、兄弟姐妹,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。
全面放开现役军人在银川市落户限制,银川市驻军部队军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父母、子女、祖(外祖)父母、孙(外孙)子女、兄弟姐妹,可随迁落户。
全面放宽随迁投靠落户范围,凡在银川市拥有城镇户籍的,本人、配偶及共同生活的父母、子女、祖(外祖)父母,孙(外孙)子女、兄弟姐妹,可随迁落户。
全面放开单位集体户限制,开设集体户不受单位性质、人数、场地等限制,由辖区派出所直接办理;共同生活的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祖(外祖)父母、孙(外孙)子女、兄弟姐妹可随迁投靠到集体户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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